单位受贿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1.犯罪主体。本罪的犯罪主体只能由国有单位构成。包括: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2.客观方面。本罪表现为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主要是国有单位正常管理活动和声誉。 4.主观方面。本罪是单位犯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犯罪构成是指构成某一具体犯罪所需具备的一切主客观要件的总和。犯罪构成的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主体要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这意味着,犯罪行为的实施者必须达到法定年龄,并具备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力。 主观要件:故意或过失的主观心态。犯罪者必须对其行为有明确的认知,并希望或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故意犯罪),或者因疏忽大意或轻信能够避免而未能预见危害结果(过失犯罪)。 客体要件:被侵害的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犯罪行为必须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利益或秩序,如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 客观要件:犯罪行为、结果或危险性。这包括实际的犯罪行为、造成的危害结果,或者行为本身所蕴含的危险性。
1、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侵犯的客体为双重客体,即国家的发票管理秩序和税收秩序。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发票管理法规,实施了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的行为。 3、本罪中,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单位也可以构成本罪的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一般以营利为目的。
对单位行贿罪的犯罪构成包括: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以及国家经济管理的正常活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向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行贿的行为。
所侵害的客体是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对象为各种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及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和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后果严重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实际能构成其罪的,通常是那些精通计算机技术、知识的专业人员,如计算机程序设计人员、计算机操作、管理维修人员等。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生产有毒食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为: 1.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以及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4.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行为人在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行为。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需要以下犯罪构成: 1、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制度; 4、客观方面由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并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给公私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人体健康的行为构成。
出售出入境证件罪的犯罪构成: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出入境证件的管理秩序;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行为。
私分罚没财物罪由以下要件构成: 1、主体为国家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 2、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3、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交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的行为; 4、客体是职责的廉洁性和国家财产所有权。
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本罪的构成要件有: 1、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3、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表现为假药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生产者即药品的制造、加工、采集、收集者,销售者即药品的有偿提供者。 4、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当然,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出于营利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