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以下几种情况是可以办理独生子女证的:1、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2、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
(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二)女职工除享受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休假外,经所在
(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二)女职工除享受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休假外,经所在
(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二)女职工除享受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休假外,经所在
夫妻离婚后以下几种情况是可以办理独生子女证的:1、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2、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
(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二)女职工除享受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休假外,经所在
独生子女证补办流程: 1、向街道办计生科出示原《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并且提交夫妻双方单位出示的婚育状况证明,因故离开单位的由本人现单位或村委会出示证明; 2、说明丢失原因; 3、由街道办计生科审查; 4、审查通过后,准予补办《独生子女证》。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丢失,或者子女十八周岁前未办理的,可以补办。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应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证明,由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予以审核办理。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这是违法的,只有独生子女可以填2000元,享受2000原额度,只要不是独生子女,无论是约定分摊还是制定分摊,都只能享受抵扣1000元。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无论个税扣除多少,赡养老人的方式不变,或共同生活直接履行赡养义务,或提供给老人的生活费用,由权利人和义务人根据各自的情况商定。子女不止一人时,应根据“条件好的多负担,条件差的少负担”的原则,共同履行这一义务。
独生子女父母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分别发给二点五元至五元的奖励金,或者给予总额不低于三百元的一次性奖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