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工程质量标准规范的内容: 一、水质量标准; 二、大气质量标准; 三、土壤质量标准; 四、生物质量标准; 五、声环境质量标准。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