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二胎谈不到奖励,但是有规定的福利。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指的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 生育津贴计算方法: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注:假期天数,各地区细则规定不同,以各地区为准。)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从2016年1月1日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规定,全面放开了二胎政策。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所以从2016年1月6日起,我国将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进行生育,但是需要在街道或者乡镇如实填写生育登记表,以便国家进行统筹管理和安排。
生二胎不需要手续,自行安排生育即可。现在生孩子并不需要办理准生证了,准生证已经取消了,夫妻需要生育的,自行安排生育。不用向以前一样需要申请准生证才可以生育。
二胎生育保险报销,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生育津贴: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4、生育津贴的发放: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福利由单位照发。 5、计划生育手术费。
二胎政策有补贴的情况是: 1、国家对合法单独生育二胎是能获得生育补贴的。 2、领取二胎待遇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具有生育证生育二胎,因头胎没有报销,产假为98天,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凡是符合政策允许生育二胎的,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第二种情况,之前已办理独生子女手续,领取了一胎生育保险待遇,这种情况在领取二胎待遇时,需男职工退回15天的护理津贴;女职工在正常享受二胎待遇的同时,扣回60天产假的生育津贴,即只能领取38天产假的生育津贴。
二胎的产假是九十天,和一胎是一样的。且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法律依据:二胎的产假是九十天,和一胎是一样的。且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办理了独生子女证还能生二胎,国家放开二胎政策,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但是生了二胎,依法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相关的奖励优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