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车作业需注意经公安机关培训考试合格取得驾驶证,并持有特种设备操作证者方可上岗操作;吊车在工作前,将支撑架撑起,撑实,保持机械水平,行走、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瞭望,通过道口时必须引导,吊车每天工作前,驾驶员必须对车辆进行检查,并做好机械车辆维修保养记录;严禁带病作业;汽式起重机吊物件的速度,只准用一档,二档。汽式起重机行走时,将臂杆放在机架上,吊钩通过吊索挂在保险杠的两个挂钩上,稍微拉紧,以防在行驶时振坏机械。工作时,架驶室内禁止人员停留,装卸时,吊起的物件不得超越汽车或拖车的驾驶室,若受条件限制,必须超越时,驾驶室内除驾驶员外不准停留任何人。工作时,不准进行检修,调整等工作,臂杆和垂物下面严禁站人或行人,作业时要缓慢、吊物紧密与人配合,严禁起吊的垂物自由下落,垂物起长升或下降时速度要均匀平稳,保持机身稳定和防止重心倾斜。雨天施工,制动带淋雨打滑时,应停止作业。要经常检查车辆的刹车、方向、灯光等系统,勤保养和维护。工作完毕后,应将机车停放在坚固的场面上,吊钩收起各部制动器刹牢,操纵杆放到空档位置,等等。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是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目的之一。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就是要从制度上保证生产经营单位健康有序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从而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安全责任分配的基本原则是:1、安全责任的分工,一般是以“谁主管,谁负责”作为基本原则的;2、对外性质,在法人企业当中,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3、对内性质,在企业中对安全责任的设置,则以上述原则进行分配,对于企业中各业务领域的主管负责人作为内部各自领域的第一责任人;4、根据分配原则,在内部各业务领域当中,领域主管负责人以下,则按照各行政级别从高到低设置责任系数,以作为判定责任的系数;5、当然,各领域则分别对各自经管的操作系统、业务系统(有形或无形)担负安全责任。
安全责任分配的基本原则是:1、安全责任的分工,一般是以“谁主管,谁负责”作为基本原则的;2、对外性质,在法人企业当中,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3、对内性质,在企业中对安全责任的设置,则以上述原则进行分配,对于企业中各业务领域的主管负责人作为内部各自领域的第一责任人;4、根据分配原则,在内部各业务领域当中,领域主管负责人以下,则按照各行政级别从高到低设置责任系数,以作为判定责任的系数;5、当然,各领域则分别对各自经管的操作系统、业务系统(有形或无形)担负安全责任。
安全责任分配的基本原则是:1、安全责任的分工,一般是以“谁主管,谁负责”作为基本原则的;2、对外性质,在法人企业当中,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3、对内性质,在企业中对安全责任的设置,则以上述原则进行分配,对于企业中各业务领域的主管负责人作为内部各自领域的第一责任人;4、根据分配原则,在内部各业务领域当中,领域主管负责人以下,则按照各行政级别从高到低设置责任系数,以作为判定责任的系数;5、当然,各领域则分别对各自经管的操作系统、业务系统(有形或无形)担负安全责任。
安全责任分配的基本原则是:1、安全责任的分工,一般是以“谁主管,谁负责”作为基本原则的;2、对外性质,在法人企业当中,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3、对内性质,在企业中对安全责任的设置,则以上述原则进行分配,对于企业中各业务领域的主管负责人作为内部各自领域的第一责任人;4、根据分配原则,在内部各业务领域当中,领域主管负责人以下,则按照各行政级别从高到低设置责任系数,以作为判定责任的系数;5、当然,各领域则分别对各自经管的操作系统、业务系统(有形或无形)担负安全责任。
安全责任分配的基本原则是:1、安全责任的分工,一般是以“谁主管,谁负责”作为基本原则的;2、对外性质,在法人企业当中,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3、对内性质,在企业中对安全责任的设置,则以上述原则进行分配,对于企业中各业务领域的主管负责人作为内部各自领域的第一责任人;4、根据分配原则,在内部各业务领域当中,领域主管负责人以下,则按照各行政级别从高到低设置责任系数,以作为判定责任的系数;5、当然,各领域则分别对各自经管的操作系统、业务系统(有形或无形)担负安全责任。
安全责任分配的基本原则是:1、安全责任的分工,一般是以“谁主管,谁负责”作为基本原则的;2、对外性质,在法人企业当中,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3、对内性质,在企业中对安全责任的设置,则以上述原则进行分配,对于企业中各业务领域的主管负责人作为内部各自领域的第一责任人;4、根据分配原则,在内部各业务领域当中,领域主管负责人以下,则按照各行政级别从高到低设置责任系数,以作为判定责任的系数;5、当然,各领域则分别对各自经管的操作系统、业务系统(有形或无形)担负安全责任。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需要延期的,在期满前3个月办理延续,有效期内,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到期后,不再审查,延期3年。企业变更后10日内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企业破产应交回注销。遗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立即报告,媒体声明,申请补办。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
“四不放过”原则的支持依据是《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国家对发生事故后的“四不放过”处理原则,其具 体内容是:(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2)事故责任 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3)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 受到教育不放过;(4)事故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没 有落实不放过。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要求 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 接受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