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同居关系子女当然要给抚养费。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因为丈夫和前妻已经有了儿子,甚至连孙子都有了,丈夫便不想让现任妻子再生育孩子,在妻子怀孕后丈夫也是强行让其将孩子给打掉,双方因此产生了矛盾,在妻子两次向法院起诉离婚后,这段婚姻终于走向了尽头。
按照各地现行计生条例,关于再婚家庭生育子女的问题上规定较严格,只有当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时,才能获准再生育一个孩子;而广东规定较为宽松,包括一方有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双方各有一个子女,但都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或者是双方各有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子女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这三种情况都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