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女方户籍所在地。(1)女方所在地村(居)委会领取《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并将申请表送双方所在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送其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核实并盖章。(2)拿女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在户口所在地加盖计划生育章,其中包括女方所在地村(居)委会章、镇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章、县或区计生委章 2、 男方户籍所在地。(1)将“申请表”与男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去男方档案所在地盖章(2)男方所在的计生办领取准生证(需盖三个章)所需材料:女方三级婚育状况证明、男方婚育状况证明、申请表、男女双方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主页,及本人所在页)、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准生证。 3、 领取准生证后先到女方户口所在地街道盖章(所需材料:男女双方户口本、男方婚育状况证、结婚证原件);接着去男方所在的计生办盖章(所需材料:女方三级婚育状况证明、男方婚育状况证明、申请、男女双方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主页,及本人所在页)、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准生证。 。但是现在生育二胎已经不用办准生证了。当事人可以自行安排生育,之后办理生育登记即可。因为生育两个以内孩子的,不需要办理准生证。
二胎准生证是否可以补办依据实际情况来看。
二胎准生证的办理需要在生二胎之前一年内进行办理,因为准生证的有效期是一年。而二胎准生证的办理和申请与普通的准生证的申请并没有区别,只要带齐相关的材料和证件,之后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街道办申请办理即可。因此夫妻要生二胎之前,需要到双方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派出所申请办理二胎的准生证。 但是不办理准生证也可以生育二胎,生育两个以内的孩子是不需要办理准生证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安排生育。
二胎准生证可以异地办理。流动人口准生证的办理流程有以下三步: 1、在户口所在地办准生证(初婚初育证明)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1)材料准备:本人(女方)户口本、本人(女方)身份证、结婚证(任意一方的均可)以及一寸照1张。 (2)带着所有证件,到户口居住地所在的街道居委会(或社区)。开一个初婚初育证明,还有张介绍信(凭该介绍信去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3)办好以上手续后,再带齐所有证件,到户口居住地所在的计划生育办公室。表填后拿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目前所居住的街道居委会或者政府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联系卡。 3、带着市流动人口婚育联系卡去地段医院(卫生院),做常规检查。 但是不办理准生证也可以生育二胎,生育两个以内的孩子是不需要办理准生证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安排生育。
办二胎准生证需要准备的材料: 1、首先,准备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结婚证、一寸夫妻合照一张。 2、然后带好女方在当地妇幼保健办的保健手册,内附检查的B超单子。 3、去县计生局进行免费b超和血管常规检查。 4、带好以上材料,去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管理处去办理,街道审查签署意见后报区计生局审批完毕,即可发给(二孩生育证)。 目前已经取消了准生证制度,当事人需要生二胎的,可自行安排生育。
开放二孩政策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公布的一项政策。
三胎并不等于三孩,现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此外还有一系列的配套措施来降低教育开支,鼓励和促进三胎,为保障妇女的权益,配套措施中还有关于怀孕期间的产假和工资待遇的相关规定,还有一些帮扶保障。 生三胎配套支持措施一:实施奖励优惠 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要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 生三胎配套支持措施二:完善生育制度 完善生育休假及保险制度。而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 生三胎配套支持措施三:帮扶保障 生三胎配套支持措施四:保障女性合法权益 国家对于三胎出台了具体的配套措施,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在生育上有一定生育津贴和生育的医疗待遇,提供了各种措施保障鼓励生三胎,以降低教育的成本,还有一定的优惠政策,每个地方可能会有所差别,买了生育保险的,可以领取生育津贴
我国民法典对生育政策的调整为: (1)民法典对生育方面的最大调整,可能就是删去了我们熟知的计划生育,也算是一个时代的正式终结了。另外,民法典在子女家庭方面,还针对收养子女进行了更加完整的规范。 (2)根据新的制度规定,收养人的条件除了无子女、有收养和抚养能力、没有医学上认为不能收养的疾病、年满三十岁几个条件外,新增加了一项“没有对被收养人健康成长不利的违法犯罪记录”。 (3)另外,民法典还放宽了收养法中,对收养人收养子女的人数限制。和当前的生育政策相适应的情况下,原本无子女的条件,改成了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同时,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改成了无子女可以收养两名子女。
生育政策是指由国家制定或在国家指导下制定的规范育龄夫妇生育行为(包括生育数量和质量)的准则。中国开放了三孩政策(不是三胎)。 中国现行生育政策主要是,国家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当地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和人口状况规定。少数民族实行计划生育的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把国家确定的现行生育政策法律化、制度化,从法律上确定了中国现行的基本生育政策。
关于再婚家庭双方都有孩子是否可以再生这个问题各地的规定是不一样的,1、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2、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3、再婚夫妻各生育一个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