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是不可以直接开除所接收的派遣员工的,而是要明确将被派遣员工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两者的区别如下: 1、计算工资报酬方式不一样。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的基本养老
用人单位招用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合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条件如下: 1.劳动合同的主体由特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构成。 2.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合同的主体资格。 3.国营企业招收职工,必须是在国家下达的劳动用工计划指标内,并向当地劳动部门办理录用职工手续。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17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
我国劳动法童工年龄是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临时工是计划经济时代的名词,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在用人单位中,各类职工享有的权利是一样的,临时工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10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
非法用工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违法用工的情形。 【法律依据】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
在劳务派遣关系中,接受派遣的单位可以将某一位派遣员工退回派遣单位,取决于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间的合同约定。即使是用工单位退回孕期女职工,也仅凭其与派遣公司之间的约定即可。 对于用工单位将孕期女职工退回派遣单位,劳动法上并没有明确的禁止规定。劳动派遣单位属于用人单位,依法承担不得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已被退回孕期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义务。
一般来说非全日制用工属于劳动关系,它是劳动用工制度的一种重要形式。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用人单位涉嫌用工欺诈可以索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