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季度申报流程: (1)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时比须先抄报税后,方可正常申报,未进行税控设备抄报税的纳税人无法网上申报; (2)申报时应准确填写申报,符合系统比对规则后方可正常申报。 对申报比对不通过的要按系统提示准确修改申报数据,符合系统比对后方可正常上传申报数据; (3)纳税人正常比对通过后,可正常清卡解锁。 若纳税人申报时经反复核对仍无法正常申报,则可按照系统提示正常上报但暂不扣缴税款,携一证通、税控设备、增值税申报表、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相关申报事宜。
企业年报网上申报流程: 一:进入携创网(原中国工商注册网)。 二:进入后选择您企业所属地区,企业所属哪个城市就进入哪个城市,或者直接进入省份。 三:进入工商企业年报系统。 四:进入后登陆工商企业年报系统。 五:进入年度报告在线填录系统。 六:选择要报的年份。 七:开始填写企业基本信息。 八:然后填写网站信息。 九:填写股东信息。 十:填写资产状况信息。 十一:按照提示填写完成,提交即可。 未按时年报会有的后果: 一、企业逾期不报送公示年报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个体工商户逾期不报送年报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 二、根据国务院《注册资本制度改革方案》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2014年3月1日起,取消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实施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应当于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查询。
不超过定额,是不用申报的,税局会批量申报。 超过定额,不超过小规模纳税人的月份10万或季度30万,可以享受免税,只申报不缴纳税款。 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就是又申报又缴纳税款了。
小规模纳税人季度申报流程: (1)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时比须先抄报税后,方可正常申报,未进行税控设备抄报税的纳税人无法网上申报; (2)申报时应准确填写申报,符合系统比对规则后方可正常申报。 对申报比对不通过的要按系统提示准确修改申报数据,符合系统比对后方可正常上传申报数据; (3)纳税人正常比对通过后,可正常清卡解锁。 若纳税人申报时经反复核对仍无法正常申报,则可按照系统提示正常上报但暂不扣缴税款,携一证通、税控设备、增值税申报表、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相关申报事宜。
季度财务报表申报: 进入当地电子税务局,我的待办下面,财务报表申报点开; 一、首先确定季度财务报表要填哪些项目,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二、确定每个报表应填的各项数据以及期末余额,来确定季度末余额。 三、依次分别计算填列。资产负债表是静态报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是动态报表。前者是填某一日期的值,后者填一个季度的动态变化值。 分别填好后,保存提交就可以。
修改往期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数据,如果软件内保存有历史申报数据,按下列操作步骤导入修改、重新申报,超过24个月的申报数据无法进行修改: 1.进入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软件“明细申报数据管理”模块后,选择需要重新申报的所属月份,记住与之对应的“填表日期”,点击左下角的“新增申报表”按钮; 2.将“所得期间”调整为需要补报的所属月份,然后点击“导入”按钮; 3.“导入类别”选择“从往期申报表数据中导入”选项,点击“下一步”; 4.找到需要导入的往期申报数据所对应的“填表日期”,选中后点击“确定”按钮; 5.点击“下一步”按钮; 6.初次使用导入功能时,先设置对应关系,将右侧的“文件列头”选择与左侧“表格列头”的内容一致。然后,点击“完成”按钮; 7.数据导入后,会出现“导入数据成功!”的提示信息。此时,可以对错误数据进行修改,确认无误后点击“向税务机关提交”按钮。最后,与税务所管理员联系将错误的记录删除。
2021年个人所得税申报步骤为: 1.准备申报 下载【个人所得税 APP】,打开APP后,先进行注册登录,进入年度汇算:首页【常用业务】—【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进入申报界面后,填报方式有【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和【自行填写】两种选择。 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开始申报】后,系统提示【标准申报须知(使用已申报数据)】,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开始年度汇算申报。 2.确认信息,需要对个人基础信息、汇缴地、已缴税额进行确认。 3.填报数据,确认预填的收入和扣除信息无误,可直接点击【下一步】。 4.计算税款,数据系统将自动计算您本年度综合所得应补(退)税额。 5.提交申报,确认结果后,点击【提交申报】即可。 6.退(补)税: (1)如存在多预缴税款,可选择【申请退税】。 点击【申请退税】后,纳税人需选择退税银行卡。如前期已添加过银行卡,系统将自动带出已填银行卡信息。您需新增,点击【添加银行卡信息】—【确定】。 (2)如存在少预缴税款,则需要补税。
享受免申报是指原来应该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但按政策可以免于汇算清缴,国家规定可以免申报。但如果没有预扣预缴税款的除外。 根据相关规定,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
“网上申报是指纳税人在法定的期限内利用计算机通过互联网登录税务部门电子申报网站,录入当月应申报数据,审核无误后,由银行自动从纳税人税款专用帐户划转应纳税款,完成申报纳税。纳税人使用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足不出户可以完成申报纳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申报岗位、项目、荣誉等过程中弄虚作假且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利用专业技术或者技能实施违法违纪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利用专业技术或者技能实施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有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伪造、篡改数据文献,或者捏造事实等学术不端行为的; (三)利用职业身份进行利诱、威胁或者误导,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四)利用权威、地位或者掌控的资源,压制不同观点,限制学术自由,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 (五)在申报岗位、项目、荣誉等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六)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七)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有前款第(一)项规定行为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