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的对象是:1、著作权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2、商标权保护申请范围内的商标专用权;3、专利权保护经国家行政部门授权的专利权效力所及的发明创造的技术特征和技术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