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商标的条件:1、商标申请人条件: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或者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的专用权;2、注册商标构成条件:应当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来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不得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或合法利益。不得违反商标法禁止注册或使用某些标志的条款。
申请认定知名商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为注册商标所有人,且其住所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 (二)该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满3年,且无权属争议。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所需材料:个人注册:个体户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正反面公司注册:公司营业执照、公章。注册商标的流程准备要申请的商标,确定注册商品范围,排查是可以注册,确定好了之后提交材料提交到商标局。商标审查。有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形式审查:主要检查商标注册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合法以及申请书件的填写是否属实、清晰、准确;第二阶段,商标实质审查:商标实质审查,主要审查该商标注册是否合法,从而确定是否给予初审公告或者驳回。第三阶段,商标初审公告。若在异议期的三个月内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理由未得到支持,便可通过审核。第四阶段,下发商标注册证书,商标注册公告。代表商标注册成功并且具有法律效应。
商标异议申请的条件有:1、申请主体适格;2、有具体的异议理由和事实。即被异议商标具有不属于注册范围、不具有注册条件;3、异议期限内提出异议申请;4、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