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执行,但如果是维持生活必须的,则不能没收。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的,强制执行数额是有规定的,以生效法律文书载明的执行数额为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