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机构对已经受理的事项申请退案,无法做出鉴定的,一般是因为存在法律规定的七种情形。
当事人对案件涉及的问题有异议时,可以向法院申请进行司法鉴定,经以确定该问题的合法性和准确性,进行司法鉴定时,如果出现一些特殊的情况,可以进行退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一)委托鉴定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二)发现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三)鉴定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四)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五)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或者鉴定能力的;(六)委托人就同一鉴定事项同时委托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七)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