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分档电量。 一档电价:年累计用电量在2160度及以下。如果一户人家年累计用电量为2160度,第一档标准电价为0.4983元/度。 二档电价:年累计用电量在2161度至4200度,超出部分将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度提高0.05元。 三档电价:年累计用电量在4201度及以上,超出部分将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度提高0.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