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电力设施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立案标准如下:1、侵犯的客体属于公共安全;2、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3、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行为人以毁坏、拆卸、割断等方式实施了破坏电力设备的行为;此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即有可能引起不特定多数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使生产、生活秩序受到严重影响。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破坏电力设备罪是刑法规定的罪名。 在主观方面,行为人是有故意或放任的,客观上实施了破坏活动。 本罪侵犯的对象是正在使用的电力设备,包括用来发电、供电的公共设备,如电厂、变压器、输电设备等。 破坏电力设备罪的方法多种多样,如毁坏、拆卸、割断等等。
1、犯破坏电力设备罪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因其犯罪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的,依法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3、破坏电力设备罪,最多是判处死刑。 4、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破坏电力设备罪的立案标准在于有无这个犯罪的故意,然后产生危害公共安全的事实,就算是没有产生严重的后果的,也算是构成了破坏电力设备罪。 其中电力设备包括的范围是: 电力设备、燃气设备还有其他的易燃易爆的设备。
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法院量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为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破坏电力设备的行为必须危害到公共安全才涉嫌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