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对于交通违章行为,如果是由交警现场处罚的,交警会当场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也就是日常所说的罚单)并交付给当事人,由当事人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签名确认。而当事人接受行政处罚决定书并签名确认的,实际上就是已经接受了处罚。如果是被扣分并罚款的,自交警作出处罚决定后,违章扣分已经通过交警的警务通设备进行了扣分,当事人只需持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处罚决定书所规定的期限内(一般为十日至十五日之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即可。
车被交警扣了之后,交管部门会当场出具凭证,机动车驾驶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持相关凭证到交管部门处理其行政处罚,处理完毕之后可以到扣留机动车的地点办手续取回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