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买房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产权登记在男方名下的,属于其个人财产,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
男方退婚要求退还彩礼合理。我国《婚姻法》的司法解释规定,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手续的,男方可以要求退还彩礼。彩礼的退还应当遵循当地的风俗习惯。婚姻成立、存续期间的来往以及解除等事项都是按照风俗习惯,那双方发生纠纷时自然也离不开风俗习惯在其中的作用。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2条,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 《婚姻
男方诉讼离婚不需要女方同意,法院受理后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后会判决离婚。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
妻子不继承岳父房产,离婚时男方不能进行索赔。妻子是否继承房产不受丈夫限制,妻子享有的遗产份额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分割的前提是妻子必须同意接受该遗产。 其有权独立决定接受遗产,还是放弃遗产,这种处分权不受具有丈夫身份的限制。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
男方出轨女方维护自己的权利: 1、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3、追究男方重婚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损害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孩子的抚养权应该归妻子。代孕生的孩子可以认定为二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的非婚生子女。在孩子成长过程中,妻子与孩子形成了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抚养关系。根据《婚姻法》的规定,非婚生子女权利义务适用《婚姻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因此在监护权的取得上,妻子作为孩子的母亲,监护顺序先于孩子祖父母。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25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
男方不给抚养费的,可以以以孩子为原告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支付扶养费、教育费。法院起诉胜诉后仍不给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25条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既18周岁)为止。所以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女方可以要求男方给未婚先孕的孩子支付抚养费。
男方不给抚养费,属于民事纠纷,一般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是不需要坐牢的。 我国《婚姻法》第48条明文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可见,不给子女抚养费不至于坐牢,但是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男方给女方的彩礼的性质: 1、基于包办、买卖性质的婚约而发生的财物给付或者借婚约为名向对方索取财物。 2、婚约一方按照习俗给付对方一定数量价值较大的财物。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