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规定,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加强教育
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
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
如果是和自己一起喝酒,自己未尽到劝阻或制止的义务,也没有将其送回家或通知其家人,则对朋友在其家饮酒后死亡有过错,自己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