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企业员工工资正常发放,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1、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试用期职工因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的,是没有经济补偿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若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讨薪: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
在疫情期间被单位无故辞退的话可以携带相关的证据材料到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
单位的做法不合法,劳动者遇到这情况的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处理,要求仲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赔偿违法解雇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
根据人设部《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
疫情期间可以降薪,但是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
疫情这段时间工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来发放,因隔离没有工作也需要发放生活费,劳动者未获得工资待遇的,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处理《劳动法》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