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延期缴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规定; 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经办机构应及时受理。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
可以延期缴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规定; 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经办机构应及时受理。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
适用仲裁时效中止。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适用仲裁时效中止。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 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可以。但不可抗力情况消失之后应尽快提货。多个船公司、国内港口目前都主动公布了对于箱使费、堆存费的减免方案。 不同港口、不同船期的进口货物,其受疫情影响无法提货的时间会有所不同。 对可能超出船公司、港口减免方案的进口货物,收货人有必要提前收集整理疫情影响提货的证据。 【法律依据】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 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
可以。但不可抗力情况消失之后应尽快提货。多个船公司、国内港口目前都主动公布了对于箱使费、堆存费的减免方案。 不同港口、不同船期的进口货物,其受疫情影响无法提货的时间会有所不同。 对可能超出船公司、港口减免方案的进口货物,收货人有必要提前收集整理疫情影响提货的证据。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
是可以的。根据我国《海商法》相关规定,不可抗力导致船舶不能在原定目的港卸货的,除非合同另有约定; 船长有权在原定目的港附近的安全港口卸货,即视为已经履行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不构成违约。但承运人应当及时通知托运人或收货人。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 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
可以请求适当增加费用,但此种情形不属于不可抗力免责所涵盖的情形,可改为根据情势变更原则的相关法律规定; 向货主主张因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国际物流企业明显不公平,请求适当增加费用。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
从各国立法、司法实践和国际标准合同的列举规定看,并没有列举类似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或WHO宣布疫情成为PHEIC情况下;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正确履行合同会当然认定为不可抗力而免责。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不
受到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以裁员,但是应当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企业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