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十岁的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效力待定,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所以在这种情形之中,默示不代表默认,而是拒绝追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