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属于法律监督机关,也是司法机关,行使检察权。国家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国家检察权,来完成自己的任务。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于起诉;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百二十九条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明确了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的法律监督机关性质。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对国家工作人员履行职务进行监督,对公安机关的侦查、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狱工作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