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账支票收款人应填写为对方单位的名称。转账支票背面本单位是不盖章的。 收款单位取得转账支票以后,在支票的背面被背书栏内要加盖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填写好银行的进帐单以后呢连同该支票交给收款单位的开户银行委托银行的收款。 转账支票收款人可写为收款人个人的姓名,此时转账支票背面不盖任何的章,收款人在转账支票背面填上身份证号码和发证机关的名称,凭身份证和转账支票兑现存入个人在开户银
我国《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根据这两条规定,一般合同的生效只需具备签字或盖章中的一项即可。
按照最新的法律规定,行驶证年审是可以不用盖章的。不过年审之前都有几个方面需要注意一下: 1、车辆有违章的,所有的违章要清理掉,确认都缴纳了罚款。 2、提供行驶证正副页、交强险副本、年审当年的车船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车辆太脏的话建议去清洗一下。 4、新车6年内免检,但须每2年向车管所提交1次交强险保单和车船税使用证明,并取得检验合格标识。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生效。根据这一规定,我们可以看到,用人单位盖章并不是劳动合同生效的必备要件。 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可表示劳动合同生效。仅凭没有盖章,就认定劳动合同没有生效,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如果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的是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行为可直接视为该用人单位的行为,因此,法定代表人在劳动合同上签字,即可证明该劳动合同有效。 如果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的是用人单位的行政或者人力资源部门管理的负责人。一般情况下,签字的劳动合同应认定有效。 如果劳动合同上只有用人单位公章。因为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效力,可以代表法人意志,盖了公章就等于该组织已经承认
不需要,随着公安部交管局各项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深入落实,从八月份开始六年免检车辆及其他车辆年检时只需核发年检标签,不再在行驶证上签注年检印章。 【法律依据】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
随着公安部交管局各项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深入落实,从八月份开始六年免检车辆及其他车辆年检时只需核发年检标签,不再在行驶证上签注年检印章。 交管局车管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项变化是公安部推出简捷快办、网上通办、就近可办等20项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新举措具体内容之一。 6年免检是指新购置的车辆在6年内免除车辆到检测站上线检测的步骤,车主每隔两年凭交强险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证明等直接领取检验合格
发票记账联是不需要盖章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八条规定: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因此,发票存根联、记账联不需加盖发票专用章。一般,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共三联,各联规定的用途如下: 第一联为记
转账支票收款人一栏应填写为收款单位名称,在正面加盖出票人(即付款单位)预留银行印章。 收款单位取得转账支票后,在支票背面被背书栏内加盖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财务负责人个人名章,填写好银行进帐单后连同该支票交给收款单位的开户银行委托银行收款。 如果转账支票要进行背书转让,一定要注意背书的连续性。 背书连续是指票据第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是票据上记载的收款人,前次背书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