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污水直排处罚依据是: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或者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污染的,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