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抚养费是有权利看孩子的。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所以探望权是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的法定权利,任何人都不可以剥夺。 我国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