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放人提前一天通知被看守人员,被看守人员根据通知按时释放被看守人,然后由被看守人员告知家属。 根据相关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罪犯,看守所根据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判决书办出所手续。 对于被依法释放的人,看守所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释放通知文书,办理释放手续。释放被羁押人,发给释放证明书。
服刑人员从看守所下到监狱后,所在监狱会在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发出家属通知书,一般一个月就能收到入监通知书. 一般来说,家属在接到入监通知书后,就可以去监狱与服刑人员会见了。但是,如果家属接到入监通知书后,立马去监狱与服刑人员会见,估计十有八九是不会允许你们会见的。因为监狱有统一的会见日,如果家属没在统一的会见日来是违反规定的。 如果家属不清楚会见时间,可以拨打入监通知书上面监狱的电话,询问服刑人员所在监区的会见人、日开放时间,还有说明服刑人员入监多久了,现在可以会见了吗,确定清楚再去,不然可能白跑一趟。
“看守所的时间算刑期。 根据《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一般刑事拘留37天内决定是否逮捕,没有放人意味着已经逮捕了。家属具体可以向承办机关联系确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刑事拘留的最高期限是三十日,也就是说三十日之内要么释放要么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警方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检察机关审察的时间是七天。也就是说刑拘之后,在37天之内是否逮捕必须有一个结果。
看守所放人最先通知提前一天通知被看守人员,被看守人员根据通知按时释放被看守人。然后由被看守人员告知家属。 根据《看守所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对于被依法释放的人,看守所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释放通知文书,办理释放手续。释放被羁押人,发给释放证明书。
看守所属于国家羁押犯罪嫌疑人的特殊执法机关,在押人员伙食由国家负责,其生活条件并不优渥,日常生活用品需自费购买。如需给在押人员账户存钱,可在正常工作时间前往看守所内勤处办理。账上结余,可以在出看守所时提取。 根据《看守所条例》有关规定,对于被依法释放的人,看守所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释放通知文书,办理释放手续。释放被羁押人,发给释放证明书。
看守所和拘留所的区别具体如下: 1、法律依据不同,拘留所是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的规定设置,而看守所设置的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和看守所条例的相关规定; 2、性质界定不同,拘留所羁押的是受行政拘留处罚的人,所以拘留所是国家行政羁押机关,而看守所羁押的是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余刑在一年以下的已决犯; 3、羁押对象不同,拘留所羁押的对象是治安拘留的人以及法院决定司法拘留的人。看守所羁押的对象是依法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余刑在一年以下的已决犯; 4、法律监督不同,看守所的监管活动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而拘留所的监督则无明文规定。
进看守所一个月出来是否有案底要视情况而定。如果仅仅是被刑事拘留,没有被法院依法判决的,不会留下案底。只有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的,才会留下案底。案底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与相关国家机关。
看守所寄书籍规定:家属是可以给关押在看守所的人寄书籍。书籍种类不限,但是必须经过监狱批准和检查。 我国看守所条例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看守所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人犯发收的信件可以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碍侦查、起诉、审判的,可以扣留,并移送办案机关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犯在被看守所收押前,一般会进行体检的,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等的,不予收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九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押解人犯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 第十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