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消费者知情权的内容大致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1)关于商品或者服务的基本情况,包括商品名称、商标、产地、生产者名称、生产日期等。 (2)有关技术状况的表示,包括商品用途、性能、规格、等级、所含成分、有效期限、使用说明书、检验合格证书等。 (3)有关销售状况,包括售后服务、价格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
医疗机构如果侵犯患者知情权导致患者权益受损的有关部门应该严格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严肃处理,追究其民事、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赔偿。 根据法律规定患者的知情权主要包括患者对医疗行为的知情权,对医疗费用知情权,对医疗资料知情权以及对医疗争议知情权。
股权转让后原则上股东不能再要求行使知情权。 所谓股东知情权是股东享有对公司经营管理等重要情况或信息真实了解和掌握的权利,但是股东在股权转让后不能要求公司向其透露其拥有股权期间的经营管理状况。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也不支持股东在失去股东身份以后再行使股东权利特别是知情权。 但是,对股东丧失知情权后,对其拥有股东身份期间的,公司的情况和信息,要求享有股东知情权的,在审判实践中,
业主的知情权包含对内、对外两大方面,对内是作为共同管理人所应有的知情权,对外则是作为受益人,在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行政监管的全流程中,所应有的知情权。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第八款,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消费者的知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股东知情权的规定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
股东被侵害了知情权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过审理判决该公司应于判决生效10日内向原告提供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已经产生的股东会会议记录、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公司会计账簿。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
患者的知情权表现在以下方面: 1、医疗行为知情权。 2、医疗费用知情权。 3、医疗资料知情权。 4、医疗争议知情权。 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
(一)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知情权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一项权利,加强维权意识,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司法保护,人民法院应及时受理消费者知情权受侵害案件,当消费者的知情权受到侵害时,应当打击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的违法行为,对已受理的消费者知情权侵害案件人民法院应严格依照法定诉讼时间期限的要求,在受理案件后,按时进行审理前准备等。 (三)行政保护,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对其所
我国现行宪法没有直接规定公民的知情权,在《宪法》第41条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 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