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由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关于公司破产时的债务问题,首先应当以公司的破产财产清偿,如果不能清偿的,则债务消灭。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主要是包括破产财产清算、评估、处理和分配。一般程序包括企业自行申请破产或者是债权人申请企业破产;符合破产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确定破产管理人;然后进行破产公告的发布。
1.对债务人的效力。破产案件受理后,债务人处分与管理财产的权利应当受到限制。2.对债权人的效力。破产程序是为全体债权人利益设计的概括执行程序,具有加速债权到期的效力。3.对第三人的效力。破产案件受理后,债务人财产处分的权利的限制包括债权受领。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破产宣告使得有财产担保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可以经由担保物或者特定财产获得优先清偿;对于其他的不享有特定财产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人来说,只能依照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通过法定程序来集体确定分配方案,从破产财产中获得清偿。
法院作出裁定后产生的法律效力为:1、破产程序的终了。2、对破产企业的效力。3、对破产债权人的效力。
是优先受偿。根据《破产法》规定,破产程序中抵押权人享有别除权,抵押权优先于税收债权等普通破产债权获得清偿。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1.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2.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3.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请债权。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公司破产债务需要个人偿还。 依据《破产法》规定,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破产未到期债权可以在破产的时候要求清偿。 企业破产时,是可以要求提前清偿的。因为债权虽未到期,但作为既存的债权,与一般破产债权在性质上并无区别,同样有权利获得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