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的规定,属于破坏选举的行为包括: (1) 用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 (2)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 (3)对于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人的,或者对于提出要求罢免代表的人进压制、报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