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发布《关于明确住房限购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对于非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 这是自2016年9月25日南京宣布限购以来,首次对非户籍居民家庭给予购房条件放宽的政策。 具体而言,此次通知中认定标准为:对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高级职称(含副高级和正高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 年龄在40周岁以下
全职引进并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教育部“双一流”、“211工程”院校全日制理工科硕士研究生以及《泰晤士报》前400强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 2年内在区内购房前可申请每月800元租房补贴,购房后可申请购房补贴,总额不超过10万元; 全职引进并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其他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留学归国人员,2年内在区内购房前可申请每月800元租房补贴,购房后可申请购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