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精神病人,其监护人的担任有着一定的法定顺序;有争议的,可以通过合法程序进行变更。《民法总则》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八款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三条:发生医疗损害时,患者可以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为由起诉,也可以一般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二十四条:必要的营养费以及因确需要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
在人身损害纠纷当中,如果受害人伤势过重需要人员陪护照料,会产生相关的护理费用。对于相应的护理期限,若受害人可以通过治疗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
已确定的医疗事故处理: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
按照最高法院相关解释的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
已确定的医疗事故处理: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
未成年的精神病人其监护人是从有利于被监护人的生活、健康、成长有利等方面从近亲属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监护能力的下列人员中确定:父母;兄、姐;祖父母、外祖父母
医疗纠纷诉讼的诉讼时效一般应当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一年的期间之内,但是自权利人被侵害之日起算超过二十年的情况,人民法院不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