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合同的履行地应当在旅游公司的所在地(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合同纠纷可以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 对于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对服刑人员提起的离婚诉讼,按照原告就被告的一般管辖原则,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都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
物业管理合同纠纷案件诉讼主体的确定:物业管理合同纠纷的诉讼主体,一般为物业管理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即为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劳动法确定劳动关系及其依据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根据《劳动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
抚养费的相关费用有生活费和教育费等,确定子女抚养费有以下相关规定: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营业性用房的拆迁补偿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域、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离婚协议书关于子女抚养关系的确定: 1、父母双方达成协议的处理。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父母双方就子女的抚养问题达成协议的,一般会尊重当事人意思表示,按其协议处理,但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的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如果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也会尊重双方协议的。 2、父母未达成协议的处理。 (1)子女不满两周岁的处理。一般两岁以下的子女跟随母亲,特殊情况除外。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八条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
非婚生子女能上户口。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不抚养方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
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国的离婚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 索要抚养费,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 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