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
(一)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二)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
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子女抚养费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和双方的经济实力来定。《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
(1)由父母委托他人做其子女的监护人。(2)由法定监护人把自己的监护职责委托他人实施。三、委托监护人承担责任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抚养费的数额的确定,应考虑以下三个因素: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根据最高
首先夫妻之间可以交流协商,参照现行的市场标准确定出一个合理的数额。当通过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
1、根据《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这是在消除了夫权,破除了男尊女卑的封建习俗,确立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作出的规定,长期以来,子女被视为
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即原告应向被告住所地(或称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但近年来,由于人口流动频繁,常出现“人户分离”情况,如相关诉讼全部由
离婚子女抚养纠纷管辖地的确认: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国的离婚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
根据《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