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宅基地在耕地上建的房子,不能确权。农村建房要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不能占用基本农田,不得不占用一般耕地建房的,要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而且像在一级水源保护区、历史文化保护区等地建房也是不允许的。如果属于违法建房,那肯定是不能确权登记的,房屋还可能被强拆。
土地确权是指对某一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于他项权利的确认,依法取得的土地权利受法律保护,因此在土地确权后,不得随意调整、收回土地。 如果因自然灾害导致土地灭失的,权利人可以按照法定程序申请新的土地使用权或其他权利。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可以互换、转让土地权利。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解决宅基地纠纷的办法,主要有三种: 1、协商解决:公民间发生的宅地纠纷,必须首先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 2、行政解决:个人间、个人与单位间的纠纷,由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司法解决: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首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1、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2、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农村土地确权纠纷是指当事人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其他有关土地的权利归属问题发生的争议。
宅基地确权没有具体的有效期限,只要宅基地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宅基地使用权未被依法收回或转让,就可以一直使用。但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犯。如果宅基地的使用权受到侵犯或争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和解决。
土地确权的办理需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到现场进行勘测;审核合格报县政府进行审批,公示无异议确权发证。
宅基地确权和房产证是没有关系的。农村土地确权是按文件规定,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的确权登记颁证。对宅基地和房屋的不动产登记时,房产证可以作为登记的依据。并且,宅基地确权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农民的宅基地进行确权,房屋产权确权是拥有买卖权的国有土地性质上的房屋进行的确权。
宅基地确权,必须由政府处理,由政府作出确权决定。 法院只对宅基地侵权纠纷有管辖权,对宅基地确权纠纷没有直接管辖权。 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机关提出处理申请。 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处理机关申请复议。 上一级处理机关接到复议申请后,应在3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 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离婚后,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当事人原有承包地,依然属于本人承包。 二、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村上没有办土地确权的,当事人可以准备相关资料,要求村委会协调补办登记。 如果当事人手续以及相关资料都已经准备齐全,但是村委会不办的,可以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部门反映。 此外,如果当事人错过土地确权时间很长的,可以单独去国土资源部门申请补办土地确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