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社保是不是强制的,主要看招标人对社保有没有要求。根据我国《投标招标法》规定,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一)确保个人基本信息正确。用人单位可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申报系统或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窗口核对个人基本信息;非在职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辖区街道(乡镇)核对个人基本信息。 (二)领取社会保障卡。在职人员(学生)可通过单位(学校)统一领取;非在职人员可到本辖区街道(乡镇)领取。 (三)开通社会保障卡。参保人领取社会保障卡后,本人须持社会保障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对应银行窗口开通社会保障卡,未成年人需由监护人持社会保障卡、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户口簿原件办理。 办理社保不需要提前在网上申请。
北京社保断交可以补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已经离职的,原公司就不会继续交社保了,原单位会去社保局办理减员手续,这样社保就自动封停。如果辞职后没有马上找到新的单位,也不用担心社保会被清零,完全可以转由自己个人续缴,从单位的账户转移到自己的账户。 离职后个人缴纳社保,只能缴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这两部分,具体的流程如下: 1.参保人携带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蓝底彩照2张、个人档案和社会保障卡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2.社保机构审查后,符合条件的,由参保人向社保账户存入金额。
同省不同市社保需要转移。 1.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2.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参保缴费凭证》); 3.再由本人持《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往返奔波。
跳槽社保断了4个月可以补缴。 换工作期间社保中断几个月的话,如果说是因为个人原因造成的中断,在当年度之内还可以进行补交,如果一旦跨了年度的话,是很难进行补缴的。养老保险是累计年限制,只要在退休之前累计缴满15年,即可正常办理退休。哪怕是一时断缴,影响也并不会很大。 但是医保、生育保险可不一样。医保一旦停缴,当月将无法享受医保报销待遇,此时生病住院、费用需个人全额承担;而断缴超过3个月,则连续缴纳年限会被清零,这将直接影响未来大病报销的比例,生育保险待遇,也需要社保连续缴纳超过6个月才行。
第一次办社保办理手续有以下情况: 一、员工首次办理社保流程: (1)录用人员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2)失业职工提供《失业证》或《劳动和社会保障手册》原件; (3)《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一式二份(失业职工一式三份); (4)《录用人员登记表》一份; (5)劳动合同书; (6)《劳动合同信息管理报表》电子档; (7)一寸照片一张。 二、新员工初次参保办理程序: (1)单位提供职工工作介绍信或已备案的《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近期工资发放表或核定表,并填写《职工社会保险花名册》(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基金征缴管理科办理。 (2)批量参保(5人以上),还需提供电子文本。 三、个人社保办理流程: 对于初次参保人员一般要准备以下相关资料: (1)需持本人户口簿或者身份证原件办理参保登记。 (2)参保人出示本人的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或农业银行活期储蓄存折,正确填写《个体人员银行代扣缴纳社保费申报表》。
1、农村合作医疗和社会保险中的 医疗保险 是有冲突的,当然这里所谓的冲突主要是医疗保险上的冲突,我国规定了两者不可重复参保。所以,如果重复参保,尽管多缴了保费,生病时是不能双重报销的,只能二选一报销。新农合缴费少,能够报销的费用自然也比较少,还具有时效性,一年内如果没有使用就会作废。社保缴费的金额比较多,能够报销的费用也比较多,同时,当缴费到了一定年限的时候可以终身使用。不能同意享受这两项待遇。 所以,没有必要同时参加。 2、建议注销掉合作医疗,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 农村合作医疗每年交费一次,不产生个人账户余额,所以不存在转移费用的问题。 3、如果你参加了 农村养老保险 ,也与社会保险中的 养老保险 相冲突。
生育保险连续缴纳12个月可以报销,各地政策不一样,有的连续缴纳时间符合当地的时间要求,计划内生育,就可以享受生育报销和产假津贴。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同省不同市社保需要转移。 1.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2.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参保缴费凭证》); 3.再由本人持《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往返奔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