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如下情形禁止结婚: 1、男女双方非自愿; 2、男女双方具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男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早于二十周岁; 4、一方或双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5、其他情形。
禁止结婚的亲属有男女双方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禁止结婚的情况还包括一方不是出于自愿,被胁迫结婚的;男或者女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这两种。
三代禁止结婚是指同源于祖(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如侄(女)、外甥(女)、堂兄弟姐妹、姑舅表兄弟姐妹、姨表兄弟姐妹等。除此之外,直系血亲间也是禁止结婚的。
以下情形禁止结婚: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2、未达法定婚龄禁止结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禁止结婚是如下情形: 1、一方或双方已经有配偶,即具有尚处于存续期间的婚姻关系; 2、双方或一方未达法定年龄,即男小于二十二周岁,或女小于二十周岁的; 3、双方为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 4、禁止结婚的其他情况。
在婚姻登记过程中,一旦发现上述禁止结婚的情况,应立即停止结婚程序,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损失。如果婚姻已经成立,应尽快通过法律途径确认婚姻无效,并妥善处理相关财产和子女问题。
禁止结婚的情形主要包括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未到法定婚龄、重婚以及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等几种情况。
禁止结婚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禁止结婚的。这包括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等直系血亲,以及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旁系血亲。这样的规定是基于优生优育和伦理道德的考虑,旨在避免近亲结婚可能带来的遗传风险和家庭矛盾。 未到法定婚龄:我国法定婚龄为男性年满二十二周岁,女性年满二十周岁。未达到这一年龄要求的,不得结婚。这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确保他们有足够的心理和生理准备来承担婚姻的责任和义务。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如果一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如严重的传染性疾病、精神疾病等,也是禁止结婚的。这是为了保护婚姻双方的身体健康和婚姻的稳定,避免疾病对婚姻和家庭造成不良影响。
不可以结婚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未达到这一年龄要求的,不得结婚。 存在亲属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这类亲属关系在法律上是禁止结婚的。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细则,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如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等,在病情未得到有效控制或治愈前,也是不允许结婚的。
我国法律明确禁止结婚的情形包括重婚、存在法定禁止的亲属关系、未达法定婚龄以及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且未治愈。违反这些规定可能导致婚姻无效或承担刑事责任。 一、重婚 情形说明:有配偶者与他人再次登记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仍与之结婚。 二、存在法定禁止的亲属关系 直系血亲 包括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等具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包括兄弟姐妹(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叔伯姑与侄子女、舅姨与外甥子女、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 三、未达法定婚龄 年龄要求: 男性不得早于22周岁; 女性不得早于20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