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档案属于个人隐私,民政局有权为每一个办理婚姻登记的人保密。相关法律对婚姻登记档案的利用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公民查询婚姻登记档案一般情况应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