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从法律层面看,冷静期的设置并没有为婚姻自由设置障碍。
离婚不是必须有离婚冷静期。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冷静期只存在于协议离婚之中,诉讼离婚没有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夫妻在向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申请后的三十天内,也就是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如果反悔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根据《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的,在30天的冷静期过后就可以离婚了。 需要注意的是,在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冷静期是解决坚守离婚自由法律,权利底线与抑制离婚率快速增长、维护社会稳定之间矛盾的折中办法。一些人特别是年轻人到民政局协议离婚,或是到法院起诉离婚往往并没有经过深思熟虑,而是出于赌气或是一时冲动下的选择,在此种情况下,设置一定期限的冷静期,可以让夫妻双方在冷静期内进行情绪调整、婚姻救治和理性选择,从而有效避免冲动离婚情况的出现。
离婚不是必须有离婚冷静期。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冷静期只存在于协议离婚之中,诉讼离婚没有离婚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不可以找对象。离婚冷静期期间,并没有离婚,还是夫妻关系,在法律上来说,如果去找对象,那就代表是出轨,所以,还是过一段时间,等领了离婚证,再去找对象吧,对大家都好,免得到时候另一方发现了,不同意离婚,那离婚证根本就领不到。 离婚冷静期是代表没有离婚的,双方还是夫妻关系,这个时候,是不提倡找对象或分居的,如果找对象,另一方发现了,死活不肯离婚,就只能走上诉讼离婚,分居是可以,看夫妻二人是因为什么想要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