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一方欠的债务是以下情形之一就属于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
再婚后债务纠纷主要看其债务是在婚前形成还是婚后形成的。若是在再婚前形成的则属于个人债务,和再婚后的配偶无关,但是若是在再婚后形成的,且其借债是了家庭生活的,那么这个债务就需要再婚后的夫妻二人共同承担,但是如果债务人所借的债务并非用于家庭生活,则再婚后的配偶并不承担还款责任。
婚前欠债为夫妻一方个人所负,且发生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一般不需要妻子偿还,但若用于共同生活的,需要共同偿还。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是为了婚后生活所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