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判给男方女方要给抚养费吗:离婚孩子判给男方,女方是否要给抚养费视情况而定。 如果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并且不损害子女的健康的,可以协商由男方直接抚养子女并且女方不支付抚养费。但是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或者女方不支付抚养费损害子女的健康的,女方应当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法院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判决: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离婚后房子归孩子所有,但孩子未成年,可以把房子过户给未成年孩子。双方也可以订立一份赠与协议,将你们拥有的该套房屋赠与给孩子某某。在协议中约定在何时过户到孩子名下,如因为财产是贷款购买的,需要在款还清之日后才能过户到某某名下,此协议属于有条件的赠与。赠与协议办理公证之后法律效力最强,更有助于保护孩子的权益。你们可以选择将该份协议公证或赠与协议公证之后,就不能随意的处分该份财产。
可以和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法院依法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来决定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法律上 孩子成人以后父母就没有要求必须承担抚养义务了,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作为出资人的男方父母或女方父母均表示,他们担心因子女离婚而导致家庭财产流失。在实际生活中,父母出资为子女结婚购房往往倾注全部积蓄,一般也不会与子女签署书面协议,如果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势必违背了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实际上也侵害了出资购房父母的利益。所以,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购房父母子女名下的,视为父母明确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比较合情合理,多数人在反馈的意见中对此表示赞同,认为这样处理兼顾了中国国情与社会常理,有助于纠纷的解决。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更为符合实际情况。
夫妻双方离婚后,如果孩子因上学、患病实际所需费用已经超过原定数额,且无抚养权一方有能力支付的,是可以申请增加教育费和医疗费的。
孩子父母都是孩子合法监护人和抚养人,对孩子承担相应法定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和方法:首先,由双方协商确定; 其次,协商不成的,法院判定原则是: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都会判决给女方 2.两周岁以上八周岁以下的子女。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等。 3、八周岁以上的子女。未成年子女满八周岁的,父母双方对抚养权发生争执时,一般应该考虑该子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