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官司一般开庭六个月内时间才能审结完毕。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离婚官司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注意:提供担保;预防财产损失;保全限于争议财产;申请的法院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不动产的保全;法院裁定财产保全等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 当事人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但提供了具体
离婚官司必须到人民法院,但到哪里的人民法院去打,直接涉及法院是否受理问题。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被起诉时居住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对于起诉离婚条件的相关规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
离婚官司被告不到庭,法院一般要慎重对待,一般不宜作出缺席判决,仅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可以适用缺席审理:一种是通过公告方式送达文书的,另一种是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但提交书面答辩意见的。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打离婚官司: 一、决定打“官司”时,撰写一份简明合格的起诉状; 二、去法院打“官司”之前,做好准备工作; 三、接到法院传票时,不要紧张,要针对对方诉求收集相反证据,并进行答辩准备; 四、开庭时,要准备好诉讼材料,不要紧张,从容地应对庭审; 五、宣判后,要仔细阅读法院的判决书,决定是否服判或上诉。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
夫妻打离婚官司需要的时间是若无大的争议,则适用简易程序,一般在3个月左右审完,若案件较复杂,则转为普通程序,则是6个月左右审完。打离婚官司要经过的程序是起诉、审理、判决。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想要离婚的,打离婚官司时需要向法院提交以下证据: 1、家庭财产状况的证据材料; 2、婚前婚姻基础状况和婚后感情的证据; 3、子女状况的证明材料;等等。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
(1)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夫妻分居或分室居住已达二年; 一方外出多年无音信或宣告失踪、死亡,一方不履行抚育、赡养义务,虐待、遗弃等等。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数额、范围的证据。 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股票及其他投资等收入情况,并出具清单,清单中应注明存放的地点及方式等。 (3)财产分割的理由,如其对家庭的贡献及作出的牺牲等。 (4)子女抚育费的
需要注意下列问题: 1.仔细审阅提交诉讼材料,避免不必要麻烦的发生。 2.当事人尽量少列财产数额,先少预交诉讼费用,这不是恶意避免向法院交费,而是因为起诉后,原、被告仍有庭外和解的可能性,也就是仍有协商致,协议离婚的可能。 3.关于立案前后时间段的把握。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
打离婚官司如果一方有可能转移财产,另一方可以申请保全,冻结财产。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八条,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 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