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起诉立案后,一审若适用简易程序,则3月左右就可以审理完出判决书,若适用普通程序,则6个月左右审理完出判决书,当然若对方不想离婚或想通过拖时间在财产方面获得更多话语权,法院通知对方后,对方不接传票、法院则还要公告送达(要经过60天),同时要给对方30天左右的答辩期,对方还可以在公告期间快满时提出管辖权异议,只要对方提起管辖权异议,无论是否真的有道理,依照现行法律,法院会受理,要审查15天左右出一个裁定,若对方的管辖权异议成立,案件要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还要重新要经上述阶段。
协议离婚的话,主要是看双方需要协商多长时间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办理即可,需要半天时间就可以。如果是通过诉讼程序离婚,首先要通过立案,开庭审理,最后才有判决。其中如果仅有一审程序,用简易程序审理最迟三个月加十五天。普通程序审理最迟六个月加十五天。如果有二审程序,则再一审程序中再加上三个月。
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基本都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公告送达等事件的发生,整个过程将经一年的时间。 双方都同意离婚的,一般第一次情况需要1-3个月左右才能处理完毕。立案和开庭这类的民事案件一般是在3个月内处理完,但是实际情况是在1-2个月就处理完了。
离婚案件千变万化,和服刑人员离婚所需的具体时间,无法一概而论的。 一、如果服刑人员愿意,实际上,双方协议离婚就可以了; 二、如果走到诉讼离婚的地步,一般是对方坚决不同意的。 1、一方因故意犯罪了,伤害了配偶的感情的,一般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也是离婚的法定的理由。正常情况下,3个月左右。 2、服刑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法院也可能会考虑判决的效果,第一次不判离。再过6个月,只要另一方坚决
协议离婚只需双方达成合议,携带相关证件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手续,一般来讲如无意外情况,当天即可办理离婚登记。而诉讼离婚需要经过立案、调解、开庭、判决、送达等诉讼程序,耗时相对较长,根据不同情况可能需要三个月到一年的时间。
协议离婚,一天就可以完成。需要男女双方对于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形成纸质的离婚协议书,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手续。 诉讼离婚,一般需要3个月到1年时间,需要到对方的经常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离婚案件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