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婚姻生活中对家庭生活付出较多一方经济上的补偿。 是给予补偿的数额和给付方式,应首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协议不成时,应由人民法院在查明夫妻双方各自财产状况以及一方多付出义务情况的基础上,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确定。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提出
离婚经济补偿没有具体的标准,要求经济补偿要符合:经济补偿以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为前提;必须是提出需要经济补偿的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付出了较多义务。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