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网络虚拟财产的分割协议分情况判断:1、网络虚拟财物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并且没有被夫妻双方用来赚取利润的,属于个人财产;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网络虚拟财物产生的金钱价值,以及与传统财产的基本属性相吻合,能够成为法律意义上的财产的,一方或双方提出分割请求的,可以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