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负责,离婚案件一般平分;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当事人可协商负担诉讼费用;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决定;撤诉的案件,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被申请执行人负担;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费由败诉方负担;当事人不得单独就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用的决定提出上诉。
需要准备:原告的身份证原件;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为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财产分割请求;子女归属要求。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证明夫妻关系确已破裂的证据。 (3)证明有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存折、车辆行驶证等财产证据。 证明有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他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 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
离婚诉讼中常见的误区有: 1、分居二年即可自行离婚。 2、先提出离婚会吃亏。 3、没和家人商量,法院不能判离婚。 4、只要没判离,就有权接妻子回家。 5、判离就可以和子女一刀两断。 6、既然离婚,见面礼应当返还。 7、假离婚可逃避债务。 8、骚扰前妻不犯法等等。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
应另案处理。案外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到离婚诉讼中,离婚案件不宜处理案外人的财产。涉及案外人的财产解决方式有两种做法:一种是中止离婚案件,然后要求离婚当事人先对该财产通过诉讼进行确认,在夫妻双方的财产份额确定后,再恢复离婚案件的处理;另一种是先处理离婚案件,再由离婚当事人另案诉讼对该财产进行处理。 《婚姻法》第一条规定,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离婚诉讼适用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而婚姻家庭
离婚诉讼起诉时要注意如下问题: 1、诉讼主体资格问题。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2、诉讼时效问题。《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3、法院管辖问题。当事人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离婚。 4、提交的材料问题。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
离婚诉讼受理之后的开庭是多久,只要开庭的时间在审限内即可。 《民事诉讼法》第149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161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第一次起诉离婚如何没有以下法定情形,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一般不会判离。 【法律依据】 我国《婚姻法》第32条第3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
在家庭暴力离婚诉讼中可以从以下方面取证: 一、证人证言。 二、如果家庭暴力发生后,曾经报过警,那么警方那里会有出警记录。 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 四、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妇联投诉过家庭成员的施暴行为,妇联同志曾经对该事做过处理,并且找对方进行过调解工作,那么妇联机构既有原来的工作记录。 五、如果曾向居民委员会或者是村民委员会反映过这种问题,这有关机构也可以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