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夫妻起诉费的缴纳: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为10元至50元。 【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离婚案件按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10元;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510元。
关于离婚诉求所应支付之诉讼费的相关规定如下: 对于离婚案件,每宗案件需缴纳50元至300元不等的诉讼费用。 然而当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时,其财产总值若未超过20万元,则无需另外缴纳额外费用; 反之,如果财产总值超过了这个数额,超过部分将按照0.5%的比例进行额外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