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案件,无论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一审都是必须开庭审理的。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情况,决定公开或者不公开审理,用普通程序或者简易程序审理。
离婚后一方的户口不及时迁走,尤其是一方的户口仍在另一方为产权的房子里,若另一方转让房产时会对房价产生影响。还有就是另一方再婚时,如果一方户口不及时迁出也会给另一方带来麻烦。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再婚的夫妻需要携带下述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结婚: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4、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不一定需要到结婚登记地。协议离婚领取离婚证,规定是只能到双方当事人一方户籍所在地区民政部门办理。异地不可以办理离婚证。诉讼离婚,规定是需要原告到被告户籍所在地区法院,或被告经常居住地区法院提出诉讼。异地不可以办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没有结婚证,主要有结婚证丢失、没领结婚证、结婚证被一方藏匿三种常见的情形,在这些情况下,该怎么离婚的问题: 1,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方的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 2,夫妻二人的两本结婚证全部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3,结婚证被一方藏了起来了,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去民政局开具婚姻关系证明。
离婚案件要想起诉,首先得证明双方存在夫妻关系。而结婚证就是证明夫妻双方关系的一种凭证。如果结婚证丢失,可以向结婚登记机关申请出具夫妻关系存在的证明也可达到同样效果。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为了保护处于哺乳期的女性,一般男方在哺乳期内是不准提出离婚的,但要是有特殊情况或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受此项限制。所以,哺乳期内提出离婚并不会必然会导致离婚,而是要视情况决定。同时,即使是哺乳期离婚那也是有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之分的。
不符合民事起诉状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提供诉状样本,为当事人书写诉状提供示范和指引。 当事人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能,但不应称之为离婚,当事人没有进行婚姻登记,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却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属于同居关系,可以直接分手。如果对同居期间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有争议的,可以另外以同居期间析产纠纷或者抚养权纠纷起诉至法院,单纯起诉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要到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夫妻双方离婚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