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时候夫妻没有共同财产的,则无需进行财产分割,各自的个人财产仍归个人所有。
对于再婚共同财产分割时,通常会依照男女平等的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及有利于生产和方便生活的原则进行分割。
离婚后非直接抚养方应该支付子女抚养费。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不要抚养费也不能不给探视权。因为离婚后一方不需要对方付孩子抚养费,是权利的放弃;但对方的探视权属法定的,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不能因此剥夺,对方只要不主动放弃就仍有探视权。
离婚可以不分抚养权。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法院可予准许。轮流抚养这种情况就是不分抚养权的。
对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会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是可以要求重新分配财产的。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3年。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权利人才知道权利侵害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户籍在册的公有住房拆迁,离婚前一直实际居住。离婚时没有作出处理意见,离婚后房屋拆迁,一方主张拆迁利益可得支持。
离婚诉讼法院不予受理的情是: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提起离婚诉讼; 2、判决不允许离婚、调解和解的离婚案件,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 3、原告撤诉或者按照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六个月内有新情况、新理由再次起诉。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法院是会受理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起诉到法院的离婚案件法院都会判决离婚。 法律并没有禁止离婚时不分割财产的行为,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
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如果没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的话,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