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的共同财产包括:《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两个孩子女方不养,离婚财产分割可以由双方协商决定。女方不直接抚养孩子,需要负担部分或全部的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孩子不同意的如果双方就孩子归谁抚养、共同财产分割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离婚小孩判给谁,有以下情形: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男女双方离婚的情况下,对于贷款的处理方式为:1、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承担;2、若贷款属于一方个人债务的,由个人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需要提交以下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离婚房屋过户费用需要咨询当地房管局,各地规定有所不同。
一方提出离婚财产的分割如下: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2、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3、生产经营的收益,夫妻有平等分割的权利;4、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离婚的方法有:1、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就是否离婚、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等内容达成一致,形成纸质离婚协议,并将双方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带到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手续;2、诉讼离婚,需携带诉状、身份证原件等向法院提起诉讼。
离婚后,如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是有义务负担基本的抚养费。具体的抚养费水平就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来确定。如果双方实际生活情况不太理想,法院会根据利于小孩生活的原则作出判决。
离婚协议中写了不用抚养费,如果情况有变化孩子需要的花费变多了,或者自己的工资不能支持孩子的正常生活,就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起诉索要抚养费。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
不给抚养费起诉是有用的。在离婚之后,不给抚养费进行起诉的话,法院会判决不给抚养费的一方支付相关的抚养费。同时抚养费的具体数额需要父母双方进行商议,如果协议不成的话,对于另一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应该应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