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没有孩子、没有共同财产也要根据相关离婚程序进行离婚。 诉讼离婚的话,那么原告需要先写民事诉讼状,然后要到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另外还要交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应材料,如果有孩子争夺孩子抚养权,那也要提交孩子的出生证明。协议离婚,那么流程比较简单,男女双方只要准备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另外还要准备离婚协议书,到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去办理离婚手续。离婚调解,可以当事人自己申请,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主动开始调解。夫妻双方如果一开始还能协商,可以一起去法院申请诉前调解,告诉法院双方已经达成离婚协议了,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已经协商一致,让法院尽快安排调解员做调解。
离婚男孩子抚养权的判定原则核心原则是子女利益最大化 对于子女抚养原则,直接的法律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离婚女方要求赔偿青春损失费不合理。 从法律的角度看,离婚青春损失费是没有被直接认可和支持的。青春损失费是一个民间发展而来的词,是离婚的人因为自己心灵受到创伤,认为自己在婚姻中处于劣势地位并且付出比对方多,希望在离婚的时候获得经济上的补偿。有些女性婚姻当事人认为,在较短的时间内结婚,又在较短的时间内离婚,觉得自己作为女性是 “亏”了,因此在离婚时要求男方应当给予一定的青春损失赔偿,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离婚判孩子抚养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相关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之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之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判决书不去领没有什么后果,法院会采取其他方式送达判决书。 法院判决离婚,但是对方不到场领取离婚判决书,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采取其他的方式送达判决书。具体方法有六种,分别为:第一、直接送达,第二、留置送达,第三、电子送达,第四、委托及邮寄送达,第五、转交送达,第六、公告送达。但是对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者,可以进行罚款、拘留。
离婚判决书一般会通知当事人或者律师去法院领取判决书。 一般法院的判决书下来以后,会通知当事人或者律师去法院领取判决书,如果不能领取的,法院会通过快递的形式,将判决书快递给当事人或者律师。另据相关规定,法院审判婚姻案件,判决或调解准予离婚的,一般会再每审判年度终了时,统一将审判文书送原婚姻登记机关备查。因此,原婚姻登记机关也应该有法院的裁判文书。
离婚赔偿款收条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写。 今收到某某支付的赔偿款某元(大写:某某元)。因某某出轨(或家暴或其他行为),某某同意向本人某某某支付补偿。 收款人:某某某 收款日期:某年某月某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一般在法院立案后的五日内收到传票。 法院立案后,一般在5日内,会将传票、送达回证与起诉书副本等材料一起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起诉过程根据法律规定一共为三步。 离婚诉讼程序的经过是:1.原告向法院提交起诉状,法院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2.法院进行受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并给予被告答辩的时间;3.进行开庭审理,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经过法庭辩论等程序依法作出宣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的撤诉按照正常民事诉讼撤诉办理。 起诉离婚后,原告若是反悔了,可以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